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辅导系列述评(十三)
社会是人的存在形式,社会安全构成社会生产生活中人的安全的根本保障。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社会和谐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提到“太平盛世”,人们头脑里出现的画面中必然有社会和谐稳定的景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造了两大奇迹: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在中国无论城乡,人们夜晚外出不用担惊受怕,我们对此习以为常,而在许多国家这是不可想象的。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利益纠纷和矛盾纷争,总体上能够避免升级,减少暴力,这是不容易的。和为贵,讲秩序,守法治……这些都是社会安全的标识。社会安全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国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社会安全是指防范、消除、控制直接威胁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暴力恐怖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涉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维护社会安全既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中国之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刑事犯罪率最低、命案发案率最低、枪爆犯罪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成为国际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人民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指数达98.2%,连续4年保持在98%以上的高水平,“中国之治”成色更足、优势更加彰显。
平安之策
维护社会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国计民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安全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分量越来越重、越来越多样化多层次,从生命财产安全上升到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等各方面,内涵外延不断拓展,标准要求更新更高。要胸怀“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际国内两个环境,加固防范风险的底板,夯实经济发展的底盘,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适应国内主要矛盾转变的底色,以更高水平的平安“供给”,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维护社会安全,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维护社会安全,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守护之责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社会安全是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求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国家安全机关坚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坚持专群结合,创造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通12339举报受理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开通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开展的渗透窃密破坏活动,共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近年来,越来越多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反映危害国家安全可疑情况,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发现、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持,人民群众共建国家安全防线、共筑社会稳定长城的参与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新征程上,国家安全机关将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坚持全体系构建、全领域防控、全方位统筹、全手段运用、全社会动员,在隐蔽战线上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