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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会计学院 关于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 作者:    更新时间:2019/09/18 16:40:22    点击次数:  来源: ]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就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决定成立金融与会计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宋建涛

副组长:殷

员:张会丽 胡晓慧

        瑶 胡玉玲  刘振威 王


附件:金融与会计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金融与会计学院

 2019917



附件1

金融与会计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学校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

2.积极探索就业工作的新途径,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就业基地;并维护好现有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

3.大力开展毕业生就业咨询和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指导毕业生正确选择就业岗位。

4.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了解学生就业情况,研究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努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5.实施就业工作“全员化”工程,各专业带头人、辅导员、专业教师全员参与;加强就业队伍建设,提高就业教育、指导和服务的水平。

就业工作联系电话:0371-23658130 1359213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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