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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校级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9-30      点击数: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内涵建设,现就启动2017年度校级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求,提高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

2.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校内各院(系)、部,鼓励联合企业,实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和技术服务实体。

3.为申报更高级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累技术、准备条件。

二、申报要求

1.研究中心名称。

工科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研究所)”

2.原则上每个教学院(系)、部至少申报1个,使每个专业群至少有1个校级研究中心。不能申报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3.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企业组建科研团队,联合申报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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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校级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一、组建方案摘要(1000字左右)

二、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产业发展状况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研究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部门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部门概况;

2.技术队伍及学科主要带头人概况;

4.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主要发展方向;

2.主要功能与任务;

3.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职责和运行机制;

2.队伍、编制及学科、技术主要带头人概况;

3.与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院校的关系。

六、组建方案与投资估算

1.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2.申报部门及参建单位提供的支撑条件;

3.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投资估算。

七、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

校级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申报部门(盖章)

序号

研究中心名称

中心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关于2017年度校级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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