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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疫情期间商户人员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6:51:28  来源:

各商户: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尤其是国内某高校出现了学校聚集性疫情暴发情况;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我们部门管理所属人员流动性强的实际情况特点,现对各商户人员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1. 加强网络化管理,按照“学校-部门-管理人员-商户负责-员工”五级疫情防控网络,夯实各层级各岗位工作,执行网络化管理,保证信息监测报告网络顺畅,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 “一人一案”日填报制度,准确掌握临时用工人员的行踪、居住地疫情情况、身体状况等信息。

2.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各商户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3. 各商户所有从业人员每间隔14天要提供1次核酸检测报告;重点行业(快递物流、送货人员)从来人员每间隔7天要提供1次核酸检测报告。

4. 各商户负责人每天要收集所属管理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对“双码”出现异常情况者要做到及时上报中心并严禁出入校园。中心将随机抽查各商户收集“双码”情况。

    5.各商户每间隔7天(星期一上午12点前)要提供收集到的所属从业人员汇总的健康码和行程码;重点行业(快递物  流、送货人员)从业人员每间隔3天(星期一、星期四上午12点前)要提供收集到的所属从业人员汇总的健康码和行程码。

6各商户所报供货商送货人员由所报商户负责收集及提供核酸报告和“双码”。

7.各商户员工及供货商相关人员进入校园车辆严禁搭乘无学校通行证人员出入校园。

8.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将根据新型肺炎的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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